1、拿着公司的各种营业证照,法人身份证即你本人身份证到工商局申请注销。如果有多个股东的话,还需要有股东会决议即各位股东签名。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拿着公司的各种营业证照,法人身份证即你本人身份证到工商局申请注销。如果有多个股东的话,还需要有股东会决议即各位股东签名。《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3、(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5、(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6、(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7、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1、被骗做了法人怎么注销有如下方案:
2、一、与公司股东协商,要求撤销挂名法人。
3、二、辞职。如果是公司的员工被挂名法人的,在提出要求得不到批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辞职的方式,强制退出挂名法人。
4、三、行使法人权利,将相关的一些权利义务转移给他人。
5、《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6、四、向登记部门反映。自己实在退出不了,可以到工商登记部门投诉,举报公司虚假登记的情况。
7、五、起诉。在以上情形下都不能正常退出法人的话,就可以启动诉讼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时候就要证明你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并且要证明你当法人代表是受人欺骗所致的。
8、《民法通则》第49条有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10、(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11、(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12、(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13、(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14、(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即是说,法人代表(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长之类的执行机关)的大多数合法经营都会被视做企业法人的民事行为,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从事企业法人在登记时核准的相关经营,合法经营,并在企业破产、解散或撤销时,及时登记公告,法人代表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15、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6、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代办的个体营业执照的注销流程有: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它会收回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1.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他人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异地可以注销的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材料包括:
3、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4、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可以本人,也可以委托。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时,可以本人拿着相关的材料到工商局办理手续,也可以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若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需要跟委托机构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去工商局办理手续时,还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第四十七条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书和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主体不得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一)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二)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的;
(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的;
(四)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五)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不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
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同时,有的省份工商局还将被吊销企业法人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在全国都不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公司不能担任董事、监事、经理。对吊销不服的,可以在处罚决定做出的3天内,书面要求听证,也可以向上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的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公司应当解散。公司股东应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通过申报债权参与清算分配,实现自己的债权。如果股东在所出资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行使诉权,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同时可以将公司股东列为共同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1、只有当事人被公告死亡,才可以注销当事人户籍。
2、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3、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4、宣告失踪是天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短长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为失踪。失踪的确定地认为是由法院,法定期限是两年。法院接到失踪申请后还要向社会公告3个月寻找失踪人,最后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凭失踪判决书,到失踪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找到户籍室,申请刊出失踪人户籍信息。
5、(一)《死亡医学证明》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或;
6、(五)《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
7、各公安派出所接到申请后,需详细核对证明材料。对符合申请前提的,就地办理;对不符合申请前提的,不予申请并告知不符合申请的理由;对弄虚作假的,不予申请并没收申请材料
8、时限:就地办理,受理和决定机关认为需调查的除外。
9、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可以发给《户口刊出证明》,无有效期限
10、法律效力:证明该本市户口已经办理刊出登记